• facebook分享
  • Plurk分享
  • mail圖示推薦轉寄
  •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

公告「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(第一階段))暨細部計畫案部分樁位修正釘樁(案1~3)」樁位成果圖表。

刊登日期:2020/3/31
發文日期:2020/3/16
發文文號:府商都字第1090043877B號
主旨:公告「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(第一階段))暨細部計畫案部分樁位修正釘樁(案1~3)」樁位成果圖表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「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」第8條、第11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旨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本縣頭份市公所、竹南鎮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,請民眾踴躍參閱。
二、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樁位測定有誤時,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申請複測(申請書請逕洽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),並繳納複測費用(每筆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);複測結果如有錯誤即予更正,所繳複測費用無息退還。
三、張貼公告自民國109年3月17日起共計30天。

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